組員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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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 day: 05-11-2024

Location: Taipei City

Category: Planning / Projects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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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b content

工作內容

  • 每筆公告內容均由本府各機關學校自行審核後公布本網站,若對徵才內容有疑問請逕洽該徵才單位。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

官職等(或薪點/薪資)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稱
組員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名額
1

應徵開始日期
2024/2/5

應徵結束日期
2024/2/17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於報名截止日止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 三、熟諳電腦文書處理。 四、最近2年考績(含另予考績),至少1年考列甲等。 五、議會開議期間需配合加班。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七、現場測試會議紀錄及重點摘要能力,包含側記、打字等。

工作項目
一、承辦市政會議、主秘會報、處務會議等會議及綜合業務。 二、市議會開議期間赴議場側記,並協助府會聯繫工作。 三、無紙會議系統與議會案件管理系統業務綜合處理。 四、彙整市長施政報告、市長專案報告、總預算報告、市政總質詢、民政部門質詢書面答復資料並上網登錄。 五、辦理市議會議員書面質詢副本公文及部門質詢答復副本公文。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工作地址
臺北市政府秘書處機要組(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1樓東北區)。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政策,本案採線上作業應徵方式報名遞件【倘上傳資料不齊或未以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等,恕不受理】。 二、請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欲應徵之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進行登入,首先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登打簡要自述,再至「應徵職缺」授權本處於甄選期間得調閱履歷,最後至「我的應徵」上傳附件。請檢具以下資料並合併掃描成 1份 PDF 檔後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 1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各項證書影本(如英檢、採購證照,如無免附)。 三、非現職人員由下列方式擇一投件: (一)曾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且在職時曾以自然人憑證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者,得參照前開現職人員應徵方式,以該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 (二)或請於113年2月17日(公告截止日)前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表內之「簡要自述」務必填寫)及前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以電子郵件傳送至aa-train0@gov.taipei(0為數字)收,逾期不予受理(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機要組綜合行政職系組員」,並請於徵才期間上班日09:00 至17:00以電話向本處人事室確認已收到電郵資料)。 四、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初審資格符合者,視報名人數擇優或擇適當人數,於本處網站公告面試時間,無人報名或報名人數未達適當人數時,將再公告延長報名時間。 五、各委員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方得錄取,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正取 1名,得酌增備取人員1至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六、參加甄選人員資格、條件、能力不符需求者,本處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重新辦理甄選。 七、錄取人員俟商調暨報派手續完成後,始生進用效力。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商調及報派(到)程序或棄權時,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八、工作內容如有疑義請電洽機要組黃股長,電話:02-2725-6126;徵才過程問題請洽人事室謝小姐,電話:02-2725-6142。

須具公務人任用資格

特殊條件註記
歡迎身心障礙
歡迎原住民族

備註欄

線上應徵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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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dline: 20-1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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