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内容
名額:凡達到錄取標準者,依成績高低列候補人選,(儲備資格期間自甄試結果公告之翌 日起六個月),代理期間自錄取進用生效日起至被代理人復職生效前一日止。
薪資待遇:前三個月專科35,520元起,大學36,730元起,第4個月起專科38,070元起,大學39,545元起(工作獎金視醫院營運調整,新進人員試用3個月期間按70%核發)。
上網期間:即日起至113年03月21日
門診臨床護理工作,須配合門診業務需求(如假日門診、夜診、延診、社區支援)。
1.國內外公私立專科護理科(系)畢業,領有護理師證書(非在學學生)。
2.具中華民國國籍。
3.歇業2年(含)以上需重新申請執業登記者,應具有執業登記前一年內已修滿20點積分之證明文件。
4.無支領軍職月退休俸或公職月退休金者。
5.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6.需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到院時即應辦理執登,若未符合執登條件,即取消錄取資格。
(1)113年03月21日前將甄選考試紀錄表電子檔以e-mail寄承辦人:林怡萱護理師(信箱: a_hsuan@vghks.gov.tw)。
(2)甄試當日報到繳交報名應繳證件。
證件影本(A4尺寸)依序排列
(一)下載甄選考試紀錄表、品德查詢同意書
(二)當天必需備妥證件影本(不符合資格無法面試)。
1.甄選考試紀錄表(內貼2吋脫帽半身照片,右下角請簽名)。
2.品德查詢同意書(請簽名並蓋章)。
3.護理學校畢業證書影本。
4.護理師證書及考試院護理師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6.相關證書影本。
7.歇業2年(含)以上需重新申請執業登記者,應具有執業登記前一年內已修滿20點積分之證明文件。
8.以下證件無者免附:
a.榮民或榮眷身分証影本。
b.醫學中心之加護中心訓練結業証書影本。
c.醫學中心離職或服務證明。
1.甄試日期:113年03月21日。
2.報到時間及地點:上午08:00-08:30急診大樓5樓護理部外共同會議室;請攜帶「有照片」之身份證明文件。
3.甄試時間:上午08:30-考試結束。
4.甄試項目:筆試70%、面試30%。
5.錄取公告:甄試二週後公告錄取名單於『高雄榮民總醫院網頁(最新消息)』。不另行個別通知。
6.進用時間:儲備資格期間自甄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六個月,依實際出缺狀況遞補進用,超過六個月未通知到職者則須重新報考甄試。凡電話及e-mail通知未能如期報到者,視同放棄;請務必於『甄選考試紀錄表』留下確實聯絡電話及e-mail。
提醒您,請勿攜帶貴重物品應考並妥善保管個人財物,遺失不負保管責任。
最后期限: 20-1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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