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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中山區大佳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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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 05-11-2024

位置: 台北市

类别: 法律/合同 执行管理

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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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工作內容

  • 每筆公告內容均由本府各機關學校自行審核後公布本網站,若對徵才內容有疑問請逕洽該徵才單位。
機關名稱
臺北市中山區大佳國民小學

官職等(或薪點/薪資)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稱
組長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名額
正取1名,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應徵開始日期
2023/5/19

應徵結束日期
2023/5/26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有案之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 (三)未曾受懲戒處分、行政處分,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做職務調整及職務輪調。 (四)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五)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若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110 年 2 月 5 日北市教人字第 1103023770 號函辦理,略敘如下: (一)依臺北市政府分層負責明細表組長職責執行業務。 (二)辦理整建工程及設備採購之估價、招標、發包、採購、監工、驗收、結算等作業。 (三)校園安全、場地開放管理及交通費等相關事宜。 (四)全校水電、空調、飲水、消防等設備維護及建築物安全防護管理。 (五)依本校內部機制運作,需配合內部職務輪調。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濱江街107號

聯絡方式
(一)現職人員: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112年5月2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將下列資料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報名表、自傳、切結書(報名表、自傳、切結書請至本校網頁https//www.djes.tp.edu.tw 下載簡章後填寫)。 2、身分證正反面。 3、考試及格證書。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現職派令。 6、現職銓敘審定函。 7、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8、採購證書、英語能力或其他專長證明文件(無者免繳)。 (二)非現職人員:請於112年5月26日以前(以郵戳為憑),將以下資料(⼀律採用A4影印並依序裝訂)以掛號至本校人事室(地址:10491臺北市中山區濱江街107號,聯絡人:人事主任,電話:25035816轉160,信封請註明「應徵事務組長職務」)。(以郵戳為憑,若送件逾期、證件不齊或資格不符者均不予受理,且不另通知及退件,請自行來電查詢): 1、報名表、自傳、切結書(報名表、自傳、切結書請至本校https//www.djes.tp.edu.tw下載簡章後填寫)。 2、公務人員履歷表。 3、身分證正反面。 4、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派令。 7、銓敘審定函。 8、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9、採購證書、英語能力或其他專長證明文件(無者免繳)。 以上資料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三)聯絡電話: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問題,請洽本校總務主任,電話:2503-5816分機170;其餘問題請洽人事主任,分機160。 (四)甄選方式:分二階段辦理: 1、第一階段: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第二階段甄選。 2、第二階段:口試(複試日期地點以電話通知,口試內容含工作理念、實務問答、儀容舉止、溝通表達能力)。 3、應徵人員成績均未達80分,錄取得以從缺。 (五)錄取公告:公布錄取名單於本校網站首頁,本甄選錄取報到人員,需俟辦理商調及報派手續併核發派令後,始生進用效力。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商調報派及報到程序時,撤銷其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六)附則: 1、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事情者,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並負行政、民事或刑事等相關責任暨放棄先訴抗辯權。 2、報名之各項證件,不得以切結方式要求事後補送證明文件。書面審查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完成線上報名後請來電確認報名是否成功。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 3、本校將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及查閱辦法規定,針對本次參與甄選人員之資料進行查閱,以避免性侵害犯罪加害人進入校園,錄取人員經查有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者,取消其錄取資格,本校對所查閱之資料予以保密。 4、同意提供本校及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並同意提供法務部、警政機關及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相關資訊,僅針對本次職務甄選之目的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不做其他用途。 5、錄取者如因學校業務需求,須配合學校做職務輪動,並參加相關之研習訓練。 6、參加甄選人員如成績未達本校錄取標準〈80分〉或條件不符本校需求者,本校得斟酌情況從缺。錄取名單於甄選作業完成後,另於本校網站公告。 7、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或由本校隨時公告補充。

須具公務人任用資格

特殊條件註記

備註欄

線上應徵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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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期限: 20-1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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