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僱技士(職務代理人)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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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 day: 05-11-2024

Location: Taipei City

Category: Other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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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b content

工作內容

  • 每筆公告內容均由本府各機關學校自行審核後公布本網站,若對徵才內容有疑問請逕洽該徵才單位。
機關名稱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

官職等(或薪點/薪資)

職系

職稱
約僱技士(職務代理人)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名額
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2名

應徵開始日期
2023/7/6

應徵結束日期
2023/7/18

資格條件
1.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僱用)。 2.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者。 3.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積極主動,認真負責,溝通協調能力佳、須配合需要加班。 4.熟悉政府採購法並具實務經驗者尤佳。 5.具備政府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防火管理人相關研習訓練者尤佳。

工作項目
1.本處小額採購核銷書面驗收、採購等事項。 2.本處防災業務及消防(防火)設備保養、維護。 3.四省節能及電話費、水電費核銷。 4.首長特支費核銷。 5.電話總機維護、資訊採購等事項。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工作地址
臺北市藝文推廣處(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5號)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以下表件:1.履歷表(須附照片)2.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相關工作訓練證明)以上請依序掃描成1個PDF檔案於112年7月18日前上傳至人事行政總處徵才系統。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後錄取名單公告於本處網站。本職缺僱用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聯絡人:楊小姐;電話:02-25775931分機330。相關工作內容請洽秘書室李主任;電話:02-25775931分機350。 (二)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到職前1日止。 (三)工作待遇:約僱280薪點(月支報酬新台幣36,316元),需另扣除勞保勞退及健保自付金額。

須具公務人任用資格

特殊條件註記
歡迎身心障礙
歡迎原住民族

備註欄

線上應徵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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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dline: 20-1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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