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僱人員(建照科)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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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 day: 05-11-2024

Location: Taipei City

Category: Planning / Projects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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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b content

工作內容

  • 每筆公告內容均由本府各機關學校自行審核後公布本網站,若對徵才內容有疑問請逕洽該徵才單位。
機關名稱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官職等(或薪點/薪資)
28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6,316元

職系

職稱
約僱人員(建照科)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名額
約僱人員1名(建照科)

應徵開始日期
2022/4/1

應徵結束日期
2022/4/8

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等情事。 3.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建築、土木、都市計劃相關科系畢業或其他科系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關經歷者。

工作項目
1.建管業務(含:法令諮詢、現場會勘、專案管理及一般行政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

聯絡方式
1.凡符合條件者,請於 111 年 4 月 8 日(星期五)前將應徵表件:(1)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且自傳需達150字以上(請至本處網站「徵才專欄」下載)、(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影本;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並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大陸學歷須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教育部採認〕、(3)與資格條件相符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工作證明須載明工作起迄時間且有資料可判斷工作性質者)、(4)兵役證明文件(退伍令或退役證明書或免役證明文件等);以A4格式依序整齊排列,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人事室(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南區),逾期不予受理報名(請於信封右側註明「建管處111年第8次約僱人員甄選」)。聯絡資訊:人事室徐小姐,(02)27208889轉2706。 2.書面資料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3.甄選方式:口試,甄選成績未達 80 分,不予錄取。 4.本職缺正取 1 名備取 2 名,正取人員放棄時由候補人員遞補,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本案係本處人員留職停薪期間(111年3月14日起至111年9月13日)僱用之職務代理人員,僱用日期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11年9月13日止。 6.待遇:約新台幣36,316元/每月。 7.錄取人員於僱用時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正本供查核,並自備悠遊卡以供作結合服務證使用。 8.僱用期間如當事人提前復職或無經費支應或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須具公務人任用資格

特殊條件註記
歡迎身心障礙
歡迎原住民族

備註欄

線上應徵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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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dline: 20-1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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