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任助理教授以上教師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Ver: 137

Dia de atualização: 05-11-2024

Localização: Kaohsiung City

Categoria: Educação / Treinamento R & D

Indúst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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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údo do emprego

【用人單位】
教育學院教育學系

【聯絡人】
齊淑芬

【聯絡電話】
7749-3877

【電子郵件】
shufen@ntnu.edu.tw

內容說明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教育政策與行政研究所、課程與教學研究所徵聘專任教師公告

主旨:徵聘任助理教授以上教師三名

說明:
一、教師學術專長領域、資格及相關規定:
(一) 學術專長領域:
1. 具 教育哲學專長。
2. 具 教育政策與行政 (含教育法學)專長。
3. 具 國際教育趨勢 教育基礎課程 、研究方法專長。
以上教師均須能支援本校教育學分相關課程。
本校徵才流程依本校教師評審辦法規定辦理,各專長領域擇優推薦,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二)資格:
1.具博士學位,申請時並 已取得正式博士學位證書者。
2.除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教師 *外,新聘專任教師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最 近三年應發表二篇SCI、SSCI、TSSCI、EI、A&HCI、民國一百零五年新制THCI(原THCI Core)或SCOPUS等索引收錄之學術性期刊論文,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2)最 近三年至少應 主持二個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以下簡稱國科會,原科技部 ) 研究計畫
3)三年內有正式出版之專書,並檢附審查意見及通過出版之相關證明。
前述期刊論文及國科會 ( 原科技部 ) 研究計畫,得相互折抵。
  • 初任教師係指自獲得博士學位起至本系所對外公告日止,2年內(不含男性兵役年資)未有專科以上學校專任教師年資者。若初任者學術表現符合本校專案教師有關規定者,得考慮以該項資格另申請名額擇聘之。
3.應聘者需具有英語授課能力;應聘學術專長第三項專長者,英語須為母語或英語達母語水準者。
4.應徵者其最高學歷若為本校授與者,應具有其他公私立大專校院或學術研究機構之相關專任教學或研究資歷。
(三)檢附資料:
1.詳細基本資料及學經歷。2.應徵之學術專長領域(限選壹項專長領域)。3.著作目錄。4.五年內代表著作。5.可任教科目及優先順序(其中至少一門英語授課並提供英語課綱;應徵學術專長第三項者,所有科目皆須提供英語課綱)。6.曾任教科目之課程綱要與教學評鑑成果。7.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核定清單8.博士學位證書影印本(持外國學歷者須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9.研究所成績單影本(持外國學歷者須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10.博士學位論文。(非中英文撰寫者,應附中文摘要)(以上8、9、10等三項資料,若已取得我國助理教授以上證書者,得免附。)
二、應徵者請先至教育系所網頁(http://www.ed.ntnu.edu.tw)下載「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系所新聘教師申請表」檔案,填妥相關資料後,將電子檔案以電子郵件方式傳寄至shufen@ntnu.edu.tw信箱,以便存記。
三、應徵者另請檢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系所新聘教師申請表」紙本及前述資料一式5份,依序排列並加註資料名稱,掛號郵寄至「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系所辦公室」(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如需退件,請附回郵信封)。
四、新聘教師之專門著作外審作業,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五、預定起聘日期: 民國 112 8 1
六、新聘教師應聘後之教師評鑑及升等,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七、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民國 111 12 30 星期五 (以寄件日郵戳為憑)。
八、聯絡電話:(02)77493881、77493877 齊淑芬小姐
傳 真:(02)23939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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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a limite: 20-1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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