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

Conteúdo do emprego

一、 應徵條件
1. 國內外大學校院之特殊教育、心理、社工、諮商輔導相關科系畢(具學士以上學歷)。
2. 具社會工作師、諮商心理師或臨床心理師證照尤佳。
3. 具大專院校學生輔導實務與行政工作經驗者優先。
4. 主動積極、認真負責,可獨立作業。
5. 具備文書處理與電腦操作能力。
二、 主要工作內容簡介
1. 辦理資源教室行政業務。
2. 身心障礙學生輔導與個案管理。
3. 規劃身心障礙輔導方案與活動推廣。
4. 中心行政事務協助。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 工作地點:校本部健康中心〔視情況而定,須協助支援英才校區或北港分部資源教室輔導相關工作(備有免費交通車)〕。
四、 薪資
1. 依「大專校院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工作計畫經費」規定,薪資每個月約36,316〜40,466元。
2. 其他相關規定、後續報到依本校人事規定。
五、 聘任日期:採一年一聘,表現佳者得依經費續聘。
六、 應徵方式
1. 統一採E-mail:請檢具履歷表、自傳與畢業證書、證照影本與相關工作經歷證明之電子檔,傳至Fang1@mail.cmu.edu.tw,主旨為「應徵學務處健康中心 資源教室輔導老師」(電子檔案格式限Word或pdf檔且將上述文件合併成一個檔,並以「姓名」為檔名)。 並請來電確認,如有疑問請洽葉小姐(04-22053366分機1268)。
2. 收件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2年6月02日(星期五)下午5:00前。
3. 本校為人才招募之目的蒐集的個人資訊,自蒐集日起保存1年,逾上述保存期限後,由本校逕行銷毀,恕不退還。如您提供的資料不完整或不確實,將無法完成本次應徵申請。
七、 應徵人員不得有下列情形:
應徵人員不得曾有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性騷擾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護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教師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等相關法令規定之行為,經判刑確定或曾經主管機關、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八、 經初審合格者,擇期以e-mail通知面試日期及時間;初審未合格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Loading ...
Loading ...

Data limite: 20-12-2024

Clique para aplicar para o candidato livre

Aplicar

Loading ...

EMPREGOS SEMELHANTES

Loading ...
Load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