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仕事内容

一、 應徵條件
1. 國內外大學校院之特殊教育、心理、社工、諮商輔導相關科系畢(具學士以上學歷)。
2. 具社會工作師、諮商心理師或臨床心理師證照尤佳。
3. 具大專院校學生輔導實務與行政工作經驗者優先。
4. 主動積極、認真負責,可獨立作業。
5. 具備文書處理與電腦操作能力。
二、 主要工作內容簡介
1. 辦理資源教室行政業務。
2. 身心障礙學生輔導與個案管理。
3. 規劃身心障礙輔導方案與活動推廣。
4. 中心行政事務協助。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 工作地點:校本部健康中心〔視情況而定,須協助支援英才校區或北港分部資源教室輔導相關工作(備有免費交通車)〕。
四、 薪資
1. 依「大專校院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工作計畫經費」規定,薪資每個月約36,316〜40,466元。
2. 其他相關規定、後續報到依本校人事規定。
五、 聘任日期:採一年一聘,表現佳者得依經費續聘。
六、 應徵方式
1. 統一採E-mail:請檢具履歷表、自傳與畢業證書、證照影本與相關工作經歷證明之電子檔,傳至Fang1@mail.cmu.edu.tw,主旨為「應徵學務處健康中心 資源教室輔導老師」(電子檔案格式限Word或pdf檔且將上述文件合併成一個檔,並以「姓名」為檔名)。 並請來電確認,如有疑問請洽葉小姐(04-22053366分機1268)。
2. 收件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2年6月02日(星期五)下午5:00前。
3. 本校為人才招募之目的蒐集的個人資訊,自蒐集日起保存1年,逾上述保存期限後,由本校逕行銷毀,恕不退還。如您提供的資料不完整或不確實,將無法完成本次應徵申請。
七、 應徵人員不得有下列情形:
應徵人員不得曾有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性騷擾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護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教師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等相關法令規定之行為,經判刑確定或曾經主管機關、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八、 經初審合格者,擇期以e-mail通知面試日期及時間;初審未合格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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締切: 20-1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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