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員

臺北市政府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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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orno di aggiornamento: 05-11-2024

Località: Taipei City

Categoria: Istruzione / Formazione

Indust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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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uto del lavoro

工作內容

  • 每筆公告內容均由本府各機關學校自行審核後公布本網站,若對徵才內容有疑問請逕洽該徵才單位。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人事處

官職等(或薪點/薪資)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稱
科員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名額
1

應徵開始日期
2023/11/21

應徵結束日期
2023/11/28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含相當等級以上考試)或薦任升官等考試或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及格,並具有本應徵職缺之法定任用資格,且至報名截止日止無限制轉調情形。 (二)最近3年考績(含另予考績)須1年列甲等、2年列乙等以上,且不得連續2年考列乙等。 (三)陞任人員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辦理;遷調人員如為現職人員,任現職須滿1年以上,且合格實授職等不得超過本應徵職缺所列最高職等。 (四)心理、社會、社會工作、教育、輔導或其他相關系所畢業,或對推動員工協助方案、性別平等相關議題有興趣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員工協助方案業務。 (二)獎懲業務之擬辦。 (三)「台灣同志(LGBTIQ+)職場友善認證」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工作地址
臺北市政府人事處(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1樓南區)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上傳資料建議包含現職派令、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其中人事行政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專任者應檢附銓審函或機關或學校正式開立之服務證明、兼任(辦)者應檢附機關或學校發布之派(免)兼令。 (二)非現職人員請採下列方式擇一投件: 1.曾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且在職時曾以自然人憑證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者,得依照現職人員應徵方式,以該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 2.或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300字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含原職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其中人事行政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專任者應檢附銓審函或機關或學校正式開立之服務證明、兼任(辦)者應檢附機關或學校發布之派(免)兼令)依序裝訂,於112年11月28日前(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郵寄至臺北市政府人事處管理科葉先生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職務【聯絡電話:(02)2728-7708;傳真:(02)2727-823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1樓南區】。 (三)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須具公務人任用資格

特殊條件註記
歡迎身心障礙
歡迎原住民族

備註欄

線上應徵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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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adenza: 20-1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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