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lário: 時薪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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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údo do emprego

工作內容

  • 每筆公告內容均由本府各機關學校自行審核後公布本網站,若對徵才內容有疑問請逕洽該徵才單位。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官職等(或薪點/薪資)
支280薪點(36,316元)

職系

職稱
替代人力(約僱育嬰留職停薪職務代理)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名額
2

應徵開始日期
2022/11/18

應徵結束日期
2022/11/28

資格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者。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各款情事。 3.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4. 並具有普通重型以上機車駕駛執照且會騎車者。(務必檢附,不可用汽車駕照代替) 5. 態度積極進取、善於溝通、熟悉Office Word、Excel、PowerPoint及AutoCAD等電腦軟體操作尤佳。 6. 具有公部門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各項採購及工程設計、監造、委外維護、履約管理等相關業務。 2.國家賠償、民事、行政訴訟等相關業務、單一申訴系統等案件之處理。 3.處理各類公文書函及報表彙整等庶務性業務。 4.辦理本處轄管區域之設施巡查作業。 5.天然災害專案開設留守。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工作地址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園藝工程隊(含所屬各分隊)

聯絡方式
1.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本職缺應徵作業一律採線上方式辦理。 2. 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1年11月28日前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搜尋本處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 【註冊】 【登入】填寫履歷(請提供得以聯繫之聯絡電話,如無提供或經聯絡無法連繫者,責任自負),並檢附資格條件第3、4點所列資料(學歷與普通重型以上機車駕照影本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請掃描為同一pdf檔後上傳系統,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本處不另行通知補件)。 3. 應徵人員應繳交下列各項表件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 普通重型以上機車駕駛執照影本。 (3)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4.擇優甄試,其餘恕不通知;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5.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請洽本處園工隊謝小姐,連絡電話:02-23815132分機338。 6.待遇:新台幣36,316元/每月。 7.僱用期間預計至育嬰留停約僱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或僱用原因消失前1日止,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8.第1位正取人員111年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112年僱用期間俟留停約僱人員年度考核合格後,續僱至112年9月19日止; 第2位正取人員111年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112年僱用期間俟留停約僱人員年度考核合格後,續僱至112年4月1日止。

須具公務人任用資格

特殊條件註記
歡迎原住民族

備註欄

線上應徵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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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a limite: 20-1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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