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高級社會工作師 (預估缺)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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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orno di aggiornamento: 05-11-2024

Località: Taipei City

Categoria: Mezza giornata

Industria:

Stipendio: 時薪3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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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uto del lavoro

工作內容

  • 每筆公告內容均由本府各機關學校自行審核後公布本網站,若對徵才內容有疑問請逕洽該徵才單位。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官職等(或薪點/薪資)
328薪點,約新臺幣42,541元

職系

職稱
聘用高級社會工作師 (預估缺)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名額
1名(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

應徵開始日期
2023/4/27

應徵結束日期
2023/5/4

資格條件
(一)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者且符合以下3項資格其中之一者:1.國內外研所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經驗者。 (二)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不得任用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擔任等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工作項目
(一) 家防中心業務聯繫(含家防委員會、重大兒虐、篩派爭議會議)。 (二) 直接服務個案統計與統籌、索資回復(單純案量數據)。 (三) 個案服務流程規劃(含分級分類)、社福中心工作流程管考。 (四) 脆家案件個案統計、篩派案輪值、複核及爭議協調。 (五) 夜間假日輪值業務。 (六) 社福系統2.0及公文種子人員。 (七)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工作地址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工作科(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東北區)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含自傳)、學歷證明文件(外國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與資格條件相符之證照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須載明訓練或工作經驗之起迄時間,並須載有能證明與擬任工作相關之職稱、服務單位、工作內容等資料;外國工作經驗須加附中文譯本)等其他相關證件影本(請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於112年5月4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 (二) 未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而僅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投件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三) 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另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得增列備取2至3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投件如有疑義,請撥電話:02-27256982洽詢人事室葉小姐,詢問相關業務問題請電洽社會工作科/陳股長(電話02-27208889轉1633)。 備註: (一) 進用期間:實際到職日(出缺日為112年9月1日)至請假結束前1日止(預計113年8月31日止)。 (二) 本職缺為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限屆滿或原因消失即應無條件解僱。 (三) 本項工作需熟諳電腦文書操作,以有政府部門行政經驗者優先。 (四) 本項薪資為328薪點(新臺幣42,541元),請自備悠遊卡以利門禁設定。

須具公務人任用資格

特殊條件註記
歡迎身心障礙
歡迎原住民族

備註欄

線上應徵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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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adenza: 20-1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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