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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b content

【用人單位】
科技與工程學院科技應用與人力資源發展學系

【聯絡人】
林潔懋

【聯絡電話】
(02)77493433

【電子郵件】
mao123@ntnu.edu.tw

內容說明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科技應用與人力資源發展學系 約用人員徵聘公告

上網公告期間:112年5月19日起至112年6月30日止

機關名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科技應用與人力資源發展學系

職系:

職稱:技術類約用人員

約用期間:112年6月起聘(實際起聘日以到職當日起算)

性別:不拘

名額:1名(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3名)

職務列等: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理工、資訊相關科系畢業。
二、具備英語能力中級( B1 )以上尤佳,請檢附英檢證明文件或成績單。
三、熟悉電腦視窗軟體及網路系統操作及具專業能力執行下列所述之工作任務。
四、具工作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

工作內容:

一、本系所教師研究室、教學場所及系辦公室管理與維護。
二、規劃及善用本系所機械大樓地下室空間。
三、本系所教學及辦公場所網路建置完備與管理。
四、本系所教學場所及辦公室設備採購、定期檢測與維護及財產管理。
五、本系所教師研究室及教學場所請專業廠商協助冷氣清潔、檢測及維護。
六、本系所教室鑰匙管理與借用及教室借用相關事宜。
七、本系所視訊會議設備及螢幕設備的使用與維護。
八、本系所教學場所的安全與衛生管理。
九、系主任交辦之其他事項。
十、支援全系性質工作。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工作地點:106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29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科技應用與人力資源發展學系

薪資:依本校約用人員薪級表敘薪,新進技術類約用人員以大學畢業學歷進用者,薪資為37,148元,以碩士學歷進用者,薪資為42,611元。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請以網路報名, 請於 112 6 30 日前至本校首頁 徵才公告 徵才網站加入會員後 輸入「基本資料」、「學歷」、「經歷」、「專長」、「簡要自述」等資料 儲存 並上傳身分證正反面、學歷、經歷、英語檢定、證照等證明文件電子檔 應徵本職缺。
二、聯絡人:科技系林助教,聯絡電話:02-7749-3433。聯絡信箱:mao123@ntnu.edu.tw。

備註:

一、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帳號, 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先行書面審查,合者擇優面談,未獲遴用者,恕不再通知。
二、如具身心障礙身分請註明並檢附相關證件影本。
三、所送履歷表資料如填列不實或舛漏者,或所附之文件影本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四、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3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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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dline: 20-1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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